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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01年6月7日,《清议报》刊登了梁启超的一篇《立宪法议》的文章。
梁启超在这里头一次提出了“预备立宪”这个主张。他在文章中把世界上的政体分为3种:君主专制政体、君主立宪政体和民主立宪政体。他认为:民主立宪政体,施政方针变动太多,选举总统时竞争太激烈,对国家不利;君主专制政体,君民之间尖锐对立,人民极苦,而君主和大臣也极危;只有“君主立宪者,政体之最良者也“。但是,梁启超又说,根据中国目前的条件,特别是根据国民现有的程度来看,还没有资格实行君主立宪,只能从事预备立宪。他说:“立宪政体者,心民智稍开而后能行之。日本维新在明治初元,而宪法实施在20年后,此其证也。中国最速亦须十年或十五年,始可语于此。”对于如何从事预备立宪,梁启超也在这篇文章中作了补充说明。从此,康有为、梁启超一派政治活动的主要口号,由“尊皇”、“剿匪勤王”转为争取实现“预备立宪”,并以此作为同资产阶级革命派相对立的主要纲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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