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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影《三大队》真实事件原型介绍

2023-12-12 14:32 脑袋空空 0

电影《三大队》真实事件是什么?成了小伙伴门备受讨论的话题之一,下面一起来看看电影《三大队》真实事件原型介绍吧,希望对你有所帮助。

电影《三大队》真实事件原型介绍

电影《三大队》改编自纪实文学《请转告局长,三大队任务完成了》(作者:深蓝)。

《请转告局长,三大队任务完成了》原文

2013年9月的一天下午,贵州省某地级市的一所住宅小区内,一名年中年送水工毫无缘由地与一位路过水站的业主发生冲突。没想到,送水工迅速将那位男性业主放倒在地,业主拼命挣扎。

两人的厮打很快引起了周边居民的注意,有人报了警,警察赶到后将送水工和受伤业主一起带往派出所盘问处置。

在派出所里,送水工很快交待了自己“殴打他人”的违法行为,但随后,警方对受伤业主的取证却持续了整整20个小时。

最终,送水工被无罪释放,受伤业主却在完成了DNA采集比对后被刑事拘留。

一天后,我市警方派人赶到当地,接走了送水工和那名受伤业主。至此,我市2002年“8·22恶性入室盗窃转化抢劫、强奸致人重伤案”终于宣布告破,嫌疑人全部被缉拿归案。

2014年初,“8·22案”宣判,被送水工按倒在地的那名“业主”最终被判处死缓,而那位年近半百的送水工,也终于结束了他4年颠沛流离的生活

面对民警们的挽留,他微笑着摇摇头,然后收拾好行囊,登上了北上的列车。

“以后没什么事,就别联系了。”发车前,送水工对送行的民警说,但他又转过头来补充了一句:“请转告杨局长,三大队任务完成。”

送水工真名叫程兵,曾是我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三大队的大队长,2002年8月,他因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、渎职罪被判有期徒刑8年,2009年3月减刑出狱。2013年9月,他协助公安机关,抓获了2002年“8:22案”的犯罪嫌疑人王二勇。

我看到这份履历已是一年之后。那天,程兵的同事老张就坐在派出所值班室里,他点了一根烟,向我讲述了程队长当年的故事。

“2002年8月22号,我在刑警支队三大队值班,接到报警说辖区一个女孩子在家出事了。”老张回忆道。

那天是程队长带班出警的,众人赶到案发现场后,室内的一幕让在场的所有人都气血上涌:一名17岁的女孩赤身裸体躺在卧室地板上,头上有一处明显伤口,鲜血伴着脑组织流了一地。随后赶来的120医生把女孩送上救护车后,技术队民警继续对案发现场进行勘察。

据女孩的父母称,两人当天外出走亲戚,女孩说自己身体不舒服想卧床休息便没有同去。夫妻二人在亲戚家打牌直到凌晨才回家,不想回家之后,却发现女儿在家出了事。

案发现场位于小区较偏僻位置的一座居民楼4楼,勘察后,技术民警发现嫌疑人一共有2名,是相互配合从一楼攀爬防盗网和空调外机到达4楼后扒开纱窗进入室内的。

后经受害者家属确认,当晚家中财物被洗劫一空,经济损失在6万元左右,而最令他们痛心的还是女儿——经医院全力救治,女孩虽然挽回了生命,但因脑部受到重创,成为植物人。

这是一起典型的入室盗窃转化抢劫、强奸致人重伤案,从入室盗窃的手法来看,应该是惯犯所为。

“当时程队长在大队会议室听案情汇报时,状态就有些不对。他铁青着脸,瞪着眼,手里不断地攥着烟盒,那包烟都被他攥成了麻花,跟人说话就像吵架一样...."

在场民警谁都看得出程队长的怒火,当时程队长家中也有一个10岁的女儿,被他像掌上明珠一样宠着,或许被害女孩的惨状让他联想到了自己的女儿——那种愤怒既是出自警

察,同样也出自父亲。

当时,程队长向分管刑侦的杨副局长立下军令状,5天内破案。杨副局长担心时间不足,想把时间拉长,但程队长却坚持说只要5天,限期若破不了案,他就主动辞去大队长职务,去狗场(警犬基地)养狗。

“当时程队长这样立军令状,就是因为他心中有数啊!”老张叹了口气。

程队长21岁从“省公校”毕业后便当了警察,从户籍、管段民警做起,到2002年,已是从警第16个年头,积累了大量的办案经验。那次,从嫌疑人攀窗入室的手法上,他认定是一伙四川籍盗窃团伙所为。

“那年头,我市有不少流窜盗窃团伙,各地团伙都有各自的手段,河南团伙喜欢'溜门',贵州团伙擅长撬锁,而惯用'攀窗'入室的,基本都是四川那边的。”

法医从受害女孩的体内提取到了精斑,又从阳台窗框上采集到了指纹。经比对核查,指纹比对中的是曾有盗窃前科、并被公安机关打击过的四川籍犯罪嫌疑人王大勇,DNA比对中的则是王大勇的弟弟王二勇。

王大勇,时年32岁,曾因盗窃罪被判刑;他的弟弟王二勇也是一名盗窃惯犯,兄弟二人曾做过空调安装工,善于攀窗入室盗窃。

公安局马上对王大勇兄弟发出了通缉,仅仅两天后,兄弟单位传来消息,兄弟俩竟然继续作案,王大勇在现场被抓获——那天他和王二勇在攀窗盗窃后,同样试图对女主人做出侵害,不料女主人的丈夫和哥哥突然回家,混乱中王二勇逃脱,受害人亲属则抓住了王大勇,将他痛打一顿后拨打了110。

“王大勇被带到三大队的时候,已经被受害人家属打得面目全非,我们对着照片认了半天,才确定是他。”老张说。

公安机关早已有“文明执法”要求,但面对眼前的王大勇,在场民警谁也没能守住底线,尤其是程队长,见到王大勇的“见面礼”,就是一记老拳。

“那时候还没有同步录音录像的讯问室,对嫌疑人的审讯都是在民警办公室里进行的。”老张接着说。

那天,老张被程队长安排在办公室隔壁的值班室值班,没有亲自参与对王大勇的讯问。但从隔壁传出的惨叫与怒骂声中,他知道自己同事们正在给王大勇“上手段”。

“中途我因为送材料进过隔壁一趟,王大勇正在窗户上'背宝剑',旁边一位民警手里拿着电警棍,问他弟弟王二勇跑哪儿去了,他不说......”

老张说,不知那晚算不算是自己走运——后来王大勇死了,所有参与讯问王大勇的三大队民警都受到了处分,最轻的也是被调离公安机关,只有他因为没有参与刑讯逼供,在三大队被撤销后,转岗去了派出所。

“你也得亏没参加,算是三大队'硕果仅存'了......”我心情复杂地对他说。

但老张叹了口气:“一起案子,嫌疑人没抓完,办案的兄弟们先'进去'了,民警也都是有家有口的人,谁都跟王大勇没私仇,可他一死,整个三大队报销了,自己从参加工作开始就一直在三大队,队伍没了,自己虽然还是个警察,却总觉得像个弃儿'啊.....”

王大勇死于接受讯问当晚23点10分,老张说那个时间他记得很清楚。

“王大勇说要上厕所,被带出了办公室,他上完厕所就坐在了大厅的沙发上,满头大汗,全身发抖,表情非常痛苦,以前我见过不配合的嫌疑人被“收拾',但没见过这么重的,我提醒他们下手轻一点,但那个同事也是一脸怒气,说拖把杆都断了三根,可王大勇死不开口,还在民警面前说风凉话......”

民警们本来打算让王大勇“缓”一下,然后继续“收拾”他,不料坐在沙发上的王大勇不但没能“缓”过来,反而抖动得越来越厉害,后来渐渐变成了抽搐,从沙发上滑到了地板上。

两个民警见状又把王大勇拖到沙发上,还骂了他一句“别装蒜”,但很快,王大勇又滑到了地上,而且开始口吐白沫。

三大队民警赶紧向程队长汇报,程队长来到王大勇面前看了看,感觉不妙,让民警把王大勇平放在地上,赶紧通知医院来人。

可惜王大勇没能撑到医生到来。几分钟后,他怪叫了几声,一阵猛烈抽搐,然后便没了气息。

“后来检察院组织的法医鉴定,王大勇死于重度颅脑损伤和肝肾功能衰竭.....”老张说。

“他们照王大勇头上招呼'的?”我感觉有些不可思议。

老张无奈地笑了笑,说他也不知道,但估计不是。因为那个年代警察“上手段”是有技巧的,没人会照死里整。最大的可能,还是王大勇在先前受害人家属那里受的那顿打。

但王大勇是死在公安局的,整个青紫色淤血的后背也使程队长等人无可辩解。就这样,在王大勇死后7个小时,除了值班的老张外,程队长和整个三大队民警被集体带到了检察院职务犯罪调查科。

“当时,三大队下面有两个中队,加上内勤总共占着4个办公室,那天他们被检察院叫走之前,还跟我说,让我帮忙整理一下办公室,之后回来还得接受局里的内务大检查。我在队里忙活了一天,结果他们一个人都没回来,检察院的人倒是来了几波。”

望着空荡荡的办公区,老张的心里说不清滋味,后来,连他也被叫去检察院问话。而那些三大队的同事,从此便再也没有以警察身份出现在办公区里。

事发之后,公安局领导和两起入室盗窃案的受害人家属都去检察院求过情,局领导恳请检察院考虑王大勇的案情,对程兵等人从宽处罚,被检察院拒绝了。“8·22案”的受害女孩父母和亲属一干人等,也曾跪在检察院门口,请求免于对程兵等人的刑事处罚,同样也被检察院拒绝了。

“后来还是判了,故意伤害致人死亡,一共判了5个,程队长8年,小刘5年半,张海子3年零9月,老徐最重,12年,其他不构成刑事犯罪的,也被纪律处分后'脱了衣服'。”老张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,又点了支烟。

当年,程兵等人刑讯逼供致犯罪嫌疑人王大勇死亡一案,在整个公安局乃至全市政法界都掀起了轩然大波。程兵5人被判刑后,分管全局刑侦工作的杨副局长也引咎辞职,之后便是全局大规模的文件学习和纪律教育。

王大勇兄弟的入室盗窃、抢劫、强奸致人重伤案件被其他大队接手,虽然民警还在全力侦办,但谁也不敢再提“5天破案”这事。

王大勇死了,公安局想尽办法联系他的亲属,甚至派人专程前往王氏兄弟的四川老家,但王大勇的父母早已去世,只有一个姑姑早年远嫁东北,也已断了联系,找来找去,公安局始终没有找到人。

而王二勇的下落,也成了谜。

王大勇至死不肯交代他的弟弟究竟去了哪里,却把强奸并用重物击打女孩头部致其重伤的罪责,全部推到王二勇身上。他或许以为这样自己就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,但按照现行法律,即便抓不到王二勇,王大勇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罪行也无可逃脱。

只是程兵一时莽撞,到头来把自己也套了进去。

“那他当送水工是怎么回事?抓住王二勇,是碰巧还是他计划的?"我问老张。

“碰巧?能碰得这么巧?”老张笑笑说,"人一旦铁了心,没啥做不出来的事,王大勇铁了心不让警察抓王二勇,到死一个字都不说,程队长却是铁了心要抓王二勇,即便不是警察了,他还是要抓!”

王二勇归案后,程兵向办案民警详细讲述了自己出狱之后追踪王二勇的经过,那份有关追踪和抓捕经过的《情况说明》,也被附在了“8.22案”的卷宗之中,被办案民警记在了心里。

“程兵出狱之前,局里也做过打算。他当年入狱的案情比较特殊,又当过那么多年警察,受过专业训练,局里既可怜他的境遇,又担心他在外面走弯路,所以帮他介绍了一份工作。”老张说。

程兵入狱后,妻子便和他协议离了婚,宝贝女儿也归女方抚养,出狱后,程兵全部身家就剩下本地的一套房子,其他啥都没有了。领导给程兵介绍的工作是在公安局下属的保安公司,担任后勤工作,这样既帮他解决了工作问题,还能让他离公安系统“近一些”,便于管理。

但程兵却拒绝了局里的安排,说自己要出去打工赚钱,局里没办法,说外出可以,但出狱的前5年还得遵守《重点人口管理工作规定》,定期回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谈话,程兵说程序他知道,没有问题。

之后,他便离开了本市,后来社区民警定期叫他回来做谈话记录,他也会回来,问他在哪儿打工,具体做什么工作,也实话实说。有时,程兵也还会问起“8:22案”,社区民警以为他只是好奇,就告诉他还在查。

从2009至2013年的4年间,程兵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民警说明的打工地点,都在湖南、四川、重庆和贵州一带,工作类型也十分芜杂:摆过夜市,做过搬运工、夜班出租司

机、快递员,甚至还干过网吧保安、小区门卫等等。

有认识程兵的民警问他,别人打工都去“北上广深",你打工怎么总往欠发达地区跑?你以前好歹也是个刑警队长,大专学历,你看你净找了些什么工作?

程兵只是说自己年纪大了,工作不好找,在公安系统待了很多年,受够了约束和管制,想找个自由点的工作。听他这么说,谁也不好再说什么,更没想到,他去那些地方,只是为了寻找王二勇。

程兵究竟如何找到的王二勇,老张给我讲了一个版本,但后来我在其他人的口中,又听到了另外几个版本,有时同事们聚餐时提起程兵,还会争论,他当年追踪王二勇到底用的是什么办法。

那份“8·22案”的卷宗早已入档,我无法看到那天程队长的亲口叙述,只能在梳理了同事们的几个版本之后,大致理出了一条笼统的线索。

程兵很可能在服刑期间,便在狱友中打听过有关王大勇、王二勇盗窃团伙的信息。同是“吃一碗饭”的人,在押的盗窃犯很可能在有意或无意中告诉了程兵。

出狱后,程兵按照线索先去了贵州某市,在当地做了一名快递员,希望借送快递之机,搜集周边住户的信息,但可能没有成功,也可能成功获取了某些新的线索。不管怎样,做了半年“快递老哥”之后,他去了重庆。

在重庆,他做了5个月的夜班出租司机,每天夜里开车在城里转悠,与坐车的乘客攀谈,用各种方法询问一切自己所想了解的事情。

5个月之后,他可能获得了什么新的线索,便辞去了夜班出租车司机的工作,进入重庆一家空调品牌的售后服务部,依旧是开车,但那份工作他只做了两个星期,又辞职去了四川德阳。

程兵在德阳某小区应聘了物业保安,每日认真登记出入人员和车辆,那份工作他做了7个月,几乎掌握了整个小区的住户信息,而后便辞了职。物业经理挽留他说要提他当保安队长,薪水翻倍,但程兵婉拒了物业经理的挽留,又去了湖南益阳。

他在湖南城市学院附近的一家网吧里,做了6个月的杂工,有时负责打扫卫生,有时负责为客人办理上机充值,有时还充当夜班保安。半年后,程兵到了长沙,在一家家居城做送货司机,夜晚去夜市摆摊。

2011年底,程兵又一次辞去送货司机的工作,晚上摆夜市,白天送快递,就这样干了接近一年后,他第二次去了贵州。

“选择当送水工估计也是程兵权衡一番之后的决定,和以往的其他职业相比,送水工的最大优势就是要'入户',程兵身上一直揣着王二勇的照片,只要他出现,王二勇化成灰,程兵都能认出来。”一位同事告诉我。

当时,程兵随身携带的笔记本上详细记录着他打听来的小区居民信息,从姓名、年龄、电话到外出时间,经济状况、爱好特长一应俱全。有一次,他的笔记本被水站老板发现,问他记录这些东西做什么,他说是为了更好地向住户推销水站的饮用水。

“程兵也是个人才,他给老板说,记录客户的姓名年龄是为了接电话时方便称呼对方,记外出时间是为了尽量避免送水上门时家中无人,老板还真信了他,后来王二勇被抓之后,我们找老板做证人材料,他说程兵当送水工的这9个月,他的桶装水销量涨了50%。”另一位同事说。

终于,功夫不负有心人,在干了9个月的送水工之后,程兵最终确定了王二勇的身份,并将他抓获归案。

“程队长花了4年工夫寻找王二勇,当他发现王二勇行踪后,为什么不直接通知当地警方抓人,他当了16年警察,不会不知道,通知警方会比他自己去找省力得多?”我不解。

“这事儿,我们后来问过他,他说,他在杨副局长面前立下过'军令状',他要亲手把王二勇抓住。”同事说。

王二勇被抓时,根本不敢相信把自己按倒在地的,是那位曾经多次上门送水、面相和善、还主动跟自己递烟攀谈的送水工“老程”。他更没想到,这位“老程”,就是11年前主办自己与哥哥王大勇案件而入狱的“程警官”。

他明白自己当年犯下的事情有多大,也知道哥哥死于刑讯逼供,之后又听说那些参与讯问哥哥的警察全部入了狱。王二勇说,自己很清楚,警方绝对不会放过自己,因此这11年来,他想尽一切办法四处躲藏。

他改了名字,找人花大价钱办了假身份证,又用假身份娶了妻子,生了儿子,用妻子的名字买了房子。

王二勇不敢再去偷东西,生怕被警察抓住查出自己的真实身份。他不敢喝酒,怕喝醉后说漏嘴,出门不敢坐火车,怕买票时露出马脚,甚至不敢与人争执,担心事情闹大了引来警察。

他四处打工,频繁更换工作,快递员、夜班出租司机、门卫、小超市理货员、网管,可能程兵干过的工作他都干过。但从不敢长做,更不敢在工作中冒头,只要稍有风声,就会果断逃窜。

王二勇与程兵距离最近的时候,是他在重庆那家空调品牌售后服务部做安装工时。王二勇以前做过空调安装,技术过硬,在公司又任劳任怨地干了一年,公司准备和他签一份5年期的劳动合同,让他第二天把身份证带来。他思考再三,还是担心自己身份暴露,最终找了个借口放弃了这份工作。

而他离职的那天,正是程兵得到线索前往入职的那天。

被捕后,王二勇曾认为案子已过了11年,且自己当年没有被警察当场抓住,因此试图装聋作哑蒙混过关,把责任全部推到哥哥身上。

警方没有再给他“上手段”,而是将各种证据一一摆在他的面前,当看到自己留在受害女孩体内的精斑DNA比对结果时,王二勇彻底崩溃,随即交代了当年的全部作案过程。

2002年8月22日深夜,兄弟二人来到提前选好的作案地点,这家没安防盗网,而且男女主人每天傍晚都会离开家,凌晨才会回来。

晚上11点左右,看楼上其他住户家的灯基本都熄灭了,兄弟二人开始从一楼沿着防盗窗和空调外机攀爬,很快就到了4楼窗口。

那天,受害女孩正好关了空调、打开了窗户通风,不想正好给王大勇兄弟二人入室提供了便利,二人轻易地扒开纱窗,跳入室内。

受害女孩是辖区某中学的寄宿学生,平时在学校居住,当天因为身体不适请假回家休息。王大勇兄弟没有料到此时家中会有人,为了赶紧找到财物,翻箱倒柜,手里动作很大。

他们弄出的声音惊醒了女孩,她睡眼惺忪地以为父母回家找东西,毫无戒备地打开了灯,大家都被吓了一跳。

女孩很快开始尖叫,王大勇一个箭步上前扑到了女孩,用手捂住她的嘴试图盖住声音。王二勇也急忙上前帮忙,兄弟俩人把这个17岁尚在病中的女孩很快捂晕了过去。

他们见女孩晕了,急忙收起偷来的财物准备离开,但出门时,又瞥了一眼倒在地上衣冠不整的女孩,兄弟俩人产生了邪念。

然而,就在他们实施性侵的时候,女孩突然醒了,又开始大声呼救,兄弟俩人随手抄起地上的物品往女孩头上猛砸,直到女孩不再呼救为止。

至于受害女孩头部那处致命的伤口,11年前王大勇说是弟弟王二勇干的,11年后王二勇说是哥哥王大勇干的。击打女孩头部的重物是一个铜制摆件,后经技术勘察,上面布满了王大勇和王二勇两人的指纹,究竟是谁下的死手,却已无从查证。

当然,这并不影响对王二勇的最终量刑。

后记

后来,听说程队长的妻子已经和他复婚,带着女儿重新回到了他的身边,夫妻二人在北京开了一家青少年兴趣班。2018年初,我到北京出差,曾想联系程队长,一来想向他表示问候,二来也想听他亲口讲一讲当年只身追踪王二勇的经过。

但电话打通后,他与我寒暄了几句,表达了谢意,并没有告诉我他的具体地址,也拒绝见面,同样不愿再跟我谈起往事。

“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吧,你还年轻,做个好警察,办好案子,也保护好自己!"程队长说。挂掉电话后,这句话在我心中不断地重复着。

我也仿佛听到了他登上列车前的那句话:“请转告杨局长,三大队任务完成!"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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